为确保大杨树镇养老院提标改造项目顺利推进,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勘察服务单位为该项目提供勘察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杨树镇养老院提标改造项目(勘察服务)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医院西侧养老院院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52.5平方米,规划床位120张。拟**彩钢保暖车库128平方米,阳光房200平方米。对原有窗体保暖性和气密性进行修护,对供水、供热、排污、消防系统、监控系统、呼叫系统进行系统性维护或更新;对围墙、大门、庭院进行升级改造。
(五)建设性质:**
(六)计划建设周期:2026年11月—2027年6月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计划总投资110万元,****公司自筹。
二、勘察服务内容、周期及报价要求
(一)服务范围
1.工程勘察全流程工作:收集项目基础资料、现场实地踏勘、编制勘察工作纲要;开展地质勘探、岩土取样、现场试验、检测化验等全部野外勘察作业;编制完整合规工程勘察报告,完成报审、备案工作,全程配合招标人开展勘察相关变更、核验、资料对接等配套工作。
2.成果文件交付:出具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规范标准的《工程勘察报告》等全套成果资料,全程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勘察成果行政备案。
3. 全过程配套配合服务:针对勘察相关技术问题答疑解惑,现场技术处置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日历天内完成外业勘察、内部审核并提交初步成果;招标人出具修改意见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调整优化并提交最终正式成果,勘察整体编制周期不超过10个日历天。成果交付后,中选单位持续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周期直至项目施工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办结为止。
(三)服务报价要求
本次勘察服务费报价参照**自治区现行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为包干总价,包含现场踏勘、资料搜集、外业勘察、成果报审、备案配合、人工、交通、税费、后期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履约义务。
2.资质及人员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财务及纳税社保:具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提供依法纳税、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信用及无违法记录: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记录。
5.本地化服务能力:可在**市、**区域常驻开展现场服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能够及时到场开展勘察、技术对接工作。
6.限制性条款:本项目中选勘察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不得为本项目任何施工投标单位提供造价、图纸优化等有偿咨询服务,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四、参与比选需提交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
****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现场参选无需提供);
(六)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七)近3年(2023年—2025年)工作业绩复印件;
(八)“信用中国”平台完整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九)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无行政处罚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保密及服务质量承诺书,承诺对项目资料、场地信息、技术方案、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十一)勘察服务报价回复函(参照附件模板);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渠道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递交全套密封响应文件:
(一)纸质文件:一式两份,胶装密封后邮寄或现场送达至**岭上****公司,地址:**自治区**市****河镇岭上****公司;
(二)电子文件:全套响应文件PDF版(与纸质文件内容完全一致)以“大杨树养老院勘察服务响应文件”为标题发送至邮箱****@163.com;
报名及文件递交期限:自2026年11月6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17时截止,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六、比选评审规则及结果告知
(一)招****小组,对全部资格合规的参选单位响应文件开展综合评审,评审重点维度包含企业资质等级、项目业绩、勘察服务方案完整性、报价合理性、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等,综合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二)本次比选实行不见面线下评审,评审过程中如需资料澄清、补充说明,评审组将通过电话、邮件与参选单位对接。
(三)评审工作结束后,仅以电话方式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告知评审结果。
(四)参选单位提交虚假资质、业绩、信用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招标人保留依法追责权利。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比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单位编制文件、现场踏勘、资料递送产生的全部成本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全部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三)业务咨询联系人:刘峥,联系电话:047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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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