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审批
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11-06 09:37

****人民政府、****林场、****林场:

****电厂扩建工程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灵活性改(制)造消纳新能源项目拟使用**市境内国有土地3.6017公顷。其中,权****人民政府国有土地1.4913公顷,包含农用地1.4876公顷(旱地0.0582公顷、天然牧草地1.4273公顷、农村道路0.0021公顷),未利用地0.0037公顷(裸土地0.0037公顷);****林场国有土地0.664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6644公顷(天然牧草地0.6644公顷);****林场国有土地1.4460公顷,包含农用地1.4278公顷(天然牧草地1.4278公顷),未利用地0.0182公顷(裸土地0.0182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有关规定执行,**市牧原镇和免渡河镇统一年产值区域区片为Ⅰ级,涉及一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区片综合地价为26.0385万元/公顷。涉及地类补偿为:旱地0.0582公顷,补偿标准为26.0385万元/公顷,实际补偿标准为26.0385万元/公顷;天然牧草地3.5195公顷,补偿标准为10.4154万元/公顷,实际补偿标准为10.4154万元/公顷;农村道路0.0021公顷,补偿标准为31.2462万元/公顷,实际补偿标准为31.2462万元/公顷;裸土地0.0219公顷,补偿标准为31.2462万元/公顷,实际补偿标准为31.2462万元/公顷;该项目补偿金额合计为38.9226万元。

拟申请用地范围内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涉及补偿。

项目使用国有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事宜,被使用土地未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5个工作日。告知后,凡在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属物,使用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局质询,或依据《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专此告知。

2026年11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