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蔬菜产****基地)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大棚30座,为双层钢架结构,共40237.2平方米,配套高压反渗透净水机、全自动放风机、高压雾喷、水肥一体化设备、蓄热水箱以及相关附属设施,,新打灌溉井8眼、安装变压器5台、路灯56套;安装刺网围栏952.08m、防风抑尘网682.56m、铁艺围栏78.83m、栅栏铁艺大门2座,铺设给水管道2534.57m,并配套敷设高低压供电线路以及整修通行土路等。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设施蔬菜产****基地)EPC工程总承包》(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9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星耀镇
联 系 人:牛可欣
联系电话:180****1095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苏亚震
联系电话:175****6262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