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安等16个城镇小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澄清说明
项目名称:**怡安等16个城镇小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一、原公告内容
原发布招标公告工期(日历天):366日历天
二、现变更为:
以招标文件中工期为准,工期(日历天):300日历天
三、补充说明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五大员资格要求
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说明:该项为系统自动生成模板。
第三章评标办法
2.1.2资格评审中的其他要求评审: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中5.其他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四、补充说明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具有管辖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补充如下:(15)在最近三年内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存在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骗取中标:以伪造质、虚假业绩、串通投标、租借质、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谋取中标;
2)严重违约:已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拒不签订合同、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擅自转包/违法分包、严重拖期、质量不达标且拒不整改、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以生效合同、仲裁裁决、行政处罚文书为依据;
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符合住建部质量事故分级标准的重大质量事故、工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以行业主管部门事故认定、处罚文件、司法文书为准;
4)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5)认定时限与凭证:上述不良行为以处罚/事故/裁决文书落款日期起算;禁止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停产(业)整顿,暂扣安全许可证,已超过影响期或已完成信用修复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正式修复证明的,不受本条限制。
(16)其他:
1)涉及正在诉****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被各级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包含禁止进入其他行政区域的处罚);
3)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如超过影响期或已修复的,提供认定单位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5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