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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氧化锌生产线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氧化锌生产线提质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巴****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0'56.10",北纬40°57'26.14"。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本次技改在现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在现有氧化锌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内容主要是将氧化锌车间原有电炉(Φ1500mm*8000mm)更换为天然气转炉(Φ2400mm×15000mm);其他主体工程雕白块生产车间和甲醛车间均不发生变化;环保工程技改内容:新增的焙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新增脱硫废水采用低温蒸发器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其他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技改后氧化锌生产规模不变,仍为15000t/a,技改后氧化锌含量从≥90%提高到≥96%。上述技改内容为本次验收范围。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8月,竣工时间为2025年10月,于2025年11月19日 重新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见附件4)。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16%。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2日;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85****067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