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呼叫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根据《财****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要求: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特此补充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3日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电子邮件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后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电子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联络表(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邮箱、地址等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党政政务综合大楼13楼
联系方式:157****9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区胜利办新桥市场商业综合楼4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158****169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158****1696
****
2026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