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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街道****服务中心****广场项目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办事处新立屯村,中心地理坐标N43°40'5.53",E122°21'39.68",总占地面积13501m2。地块历史用途为耕地。
根据2026年9月4****政府出具的《关于**区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通政土发〔2026〕22号)“****政府****办事处新立屯村集体农用地1.3501公顷(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3501公顷,作为2026年度第二十三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与《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以上要求,**区******委员会****公司对**区**街道****服务中心****广场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对**区**街道****服务中心****广场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调查。经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