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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30 11:02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6日-30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30日-11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949
通讯地址:****
邮 编:016100
2026年10月16-10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 1 | ****关于**美力坚****公司20万只/年制桶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6]30号 | 2026.****.19 |
| 2 | ********公司2026年度**盆地伊陕斜坡三喜拉三维地震采集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6]31号 | 2026.****.27 |
| 3 | ****关于木凯淖尔镇小湖村一社至大克泊公路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6]32号 | 2026.****.27 |
| 4 | ****关于阿尔巴斯****工业园****小组公路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6]33号 | 202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