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有关利害人:
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要求,我局现将拟规划行政许可前事项公示如下。请各有关利害人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如果7日内不提出申请,我局将按有关法律程序核发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望互相转告。
| 项目名称 | 婴幼儿配方奶粉智能(数字化)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 建设 单位 | **县****公司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县淖尔镇京伦大道两公里处 | 栋数 | 1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147m2 | 建筑 层数 | 1 |
| 后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总平面图、鸟瞰图、效果图 | |||
公 示 网 址:****政府公示公告栏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9-****939
特此公示
婴幼儿配方奶粉智能(数字化)设备更新升级项目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