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 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群众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决策事项名称:**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
实施单位:****
二、决策事项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好国家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第四轮草原补奖政策”),落实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办法“五到盟市、旗县(市、区)”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草原法》《****自然保护区条例》《**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内财资环[2026]899号)和《**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拟对本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意见征询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针对**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6-2030年)编制与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实施可能对涉及全旗9个苏木镇(场)造成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针对事项实施可能引发的其他影响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四、意见反馈方式及公示期限
(一)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反馈渠道
第三方联系人:陈钰琳 电 话:199****1098
邮 箱:****@126.com
(三)反馈要求
公众反馈意见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沟通核实;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统一梳理、纳入稳评报告统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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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