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右旗分局关于对巴林右旗顺源砂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开采60万立方建筑用砂项目等2个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赤峰-巴林右旗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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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对****年开采60万立方建筑用砂项目等2个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3 1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787 0476-****022

通讯地址:**大板镇****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编:025150 邮箱:****@163.com

建设项目名称

****年开采60万立方建筑用砂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环评单位

******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西拉沐沦苏木浩亚日**嘎查

环境敏感区:不涉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面积0.441529km2,其中拟开采区面积为0.4212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387m~370m,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矿山服务年限为9.0年。工业场地占地0.020329 km2,内设1个露天设备区(砂水分离)500m2、1个临时砂堆放场2000m2、1个表土场10000m2、1个临时废石场500m2;同时设置1处办公生活区400m2、1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及1座3格沉淀池180m3;**内部运输道路300m、外部运输道路利用村内现有道路。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用砂60万立。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4%。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开采粉尘、运输废气(运输粉尘、汽车尾气)、堆存扬尘(表土场、临时废石堆场),采取苫盖、洒水抑尘、道路硬化、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量。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①含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到采空区,不外排。②疏干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③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沤肥,不外排。

噪声:主要是开采区开采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的交通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运输路线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①表土,暂存于表土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②泥土和石头(约30000t/a),根据生态恢复要求用于采区复垦。③废润滑油(约50kg/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④生活垃圾(约0.6t/a),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清运处置。

生态:对露天采场、表土场、工业场地、道路进行土壤重构工程及植被重建工程,覆土平整,恢复为草地、林地等,栽植灌木,恢复植被。


建设项目名称

赤****公司年产120万吨压裂砂生产设备升级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赤****公司

项目环评单位

******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建设地点:****园区赤****公司现有厂区内

环境敏感区:不涉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在赤****公司现有厂区内,对现有1条压裂砂生产线产能进行扩建,更换现有燃烧机、年运行时间由180天增加至330天、每天运行时间由4小时增加至24小时、更换两级筛分设备提高筛分能力、劳动定员由32人增加至38人,同时增加相应生产辅助设施,烘干燃料由扩建前的单一热源天然气变更为生物质颗粒和天然气(评价按整日内单一燃料工况核算,不考虑同日掺烧情况),生物质颗粒作为主要热源,年使用时间为300天;天然气作为备用燃料,年使用时间为30天。压裂砂生产规模由7万t/a增加至120万t/a。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4%。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①压裂砂烘干粉尘、燃料燃烧废气(生物质、天然气)、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车辆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皮带运输粉尘、原料和成品堆存粉尘、上料口粉尘、出料口粉尘采取依托密闭库房、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并加强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NOx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SO2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4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待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处理。

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的交通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①废机油(约0.8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②除尘灰(约213.48t/a),暂存原料库房,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③废布袋(约0.87t/a),不在厂区内贮存,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④生活垃圾(约6.27t/a),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清运处置。

一般固废贮存和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土壤及地下水:源头控制减少项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并对现有危废间做好日常检查防护。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