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0929破1号乌兰察布市白乃庙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5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

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内蒙****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5年12月31日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6月4日指定******事务所、****事务所****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稳****公司重整程序,有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盘活企业优质资产、恢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充分保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市场化、公**、竞争择优方式,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本公告所载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独立尽职调查,管理人对公告信息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投资担保责任。现就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是**地区历史较长的铜金多金属矿山企业,**开发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已建成完整的采选体系,持有采矿权,具备**开发基础。若重整顺利落地,借助投资人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化解经营和债务风险,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可继续释放矿产**价值,成为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企业。


工 商 信 息
法定代表人: 韩京红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人民币
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时间: 1998-06-01
行业: 铜矿采选
营业期限: 1998-06-01 至 2038-06-01
登记机关: ****管理局
企业类型: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903383G
注册地址: **自治区**市**白音朝克图苏木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铜金矿的探矿、采矿、选矿及其相关产品销售。
股 东 信 息
股东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深****公司 11000万元人民币 100%

二、****公司主要资产

(一)矿业权及矿产**储量

****公司核心资产为矿业权,合计持有3项采矿权证、4项探矿权证,**禀赋优质。

**品类:核心为铜矿,伴生多种有价金属**,具体矿石储量、金属量均以实地现状为准。

(二)不动产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公司名下有五宗位于**自治区**市**白音朝克图镇所在地的土地,土地面积合计约57万㎡,具体土地情况以现状为准。

2.建筑物及构筑物

****公司土地上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

(三)机器设备及存货资产

****公司拥有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等设施若干,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

(四)对外投资

****公司持有乌盟白乃庙同志****公司99.0099%股权。该公司已经吊销,处于注销公示期。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从事营利性活动、担任重整投资人的主体除外,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行业合规要求

投资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和条件,应自行核查是否触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国****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等;对因投资人自身资质不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投资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金实力

投资人应当具备与本次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确定,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联合体投资专项要求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须书面明确唯一牵头人、各成员分工职责、股权比例。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符合本条第(一)(二)(三)项条件;联合体具备与其分工相适应的资金能力、经营能力或者技术能力。

3.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按要求提交材料,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出具书面承诺,对本次重整投资涉投资人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募。牵头人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5.联合体成员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6.联合体全部报名材料由牵头人统一提交。

(五)尽职调查及风险自担要求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矿业管理、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外事、商务、自然**、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不动产、****政府部门,对报名投资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资格、产业要求、资质维持、使用和到期重新办理的要求、税费等进行咨询确认,自行评价和承担投资标的所涉全部风险,管理人不作其他的任何承诺。有关资质的维持、使用、到期重新办理等相关事宜,意向投资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可能存在或提出的相应要求,自行评估判断和处理。意向投资人应当自****公司历史、现状和相关资质和相关权证情况,包括资质、**储量、矿业权许可到期是否能延续、税费承担等风险。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投资前实地走访有关资产、了解公司及所涉资产的现状;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所涉股权变更的有关政策及费用负担的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投资即****公司所有情况包括资质状况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与瑕疵。

****公司现有财务账册体现的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是否具有收回可能性,由投资人做出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公司可能面临较多个别清偿或其他未申报债权,相关主体存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可能性,且结果难以确定,同时也不排除申报债权的可能。

管理人仅依据现有资****公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并得出债权成立与否的结论。该结论可能存在瑕疵。

上述瑕疵提示,为管理人目前所发现的已知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但是,管理人不承诺所披露瑕疵和风险点是全部的、无遗漏的、是完全正确的,提请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时充分注意。

(六)其他补充条件

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实际推进需要、法院指导要求,增设合理的补充准入条件,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配合。

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对自身报名资格承担全部审慎核查义务,管理人的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对投资人资格的最终确认,若因意向投资人资质不符导致报名、遴选、重整失败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对资格条件有疑问的,须在报名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17:00止,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报名,报名同时应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3亿元(大写:叁亿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见本公告“缴纳意向保证金”部分。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应由牵头方全额支付意向保证金。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或再次进行招募。

2.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完成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双报送:

(1)电子版材料:全部报名材料扫描件(清晰完整、可识别)发送至管理人邮箱:****@163.com;

(2)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加盖公章、骑缝章,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以签收时间为准)。

(3)邮寄地址:**自治区**市东****委员会6楼;联系人:****公司管理人叶律师,182****8780;林律师,180****8887;田律师,153****5171;李律师,157****2123。

3.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可在后续招募中不予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一):报名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主体资格文件: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进行核定。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情况****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近三年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概况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等信息。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不限行业,但意向投资人应说明其能否在产业协同、业务**、资金扶持等****公司提供支持和赋能,其业务方向****公司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

(4)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应载明意向投资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作为管理人后续全部文书、通知的唯一送达渠道。管理人按该地址寄送即视为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的,后果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5)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证明:与本次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包括但****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最近三个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6)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及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意向投资人需提供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资金来源合法、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以及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及所提交材料真实无误的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7)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从管****公司处获取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善意使用管****公司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做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自愿承担赔偿责任及资格取消后果(详见附件三)。

(8)保证金条款确认书(详见附件四):由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参与庭内外重组、重整、并购相关成功案例,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确认文件、投资协议、重整计划、并购协议等(无案例则无需提供)。

(10)联合意向投资人专项材料: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明确联合体唯一牵头人,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主体。

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二)缴纳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应一并缴纳意向保证金3亿元(大写:叁亿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白乃庙意向保证金+投资人名称”;未同时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意向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适用本公告“保证金”部分条款的规定。

意向保证金请汇入如下账户:

户名:****管理人

账号:152****52431

开户行:****公司四子王支行

(三)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及足额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等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核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该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存疑的,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限期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保密协议,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并签署保密协议的,可以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15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于审查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公司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但管****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意向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管理人有权向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五)提交方案

1.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根据****公司的商业判断,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程序。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日之前,如经过尽职调查向管理人书面明确不再参与项目重整的,可以书面申请管理人退还意向保证金;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日之后,意向投资人不得再以退出为由申请退还意向保证金。管理人在收到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账户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保证金。

2.决定参与重整的意向投资人,应根据最终的遴选要求和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偿债方案、经营方案、产业整合计划、资金来源、报价依据、职工安置方案等。

3.按时缴纳意向保证金并经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遴选。考虑到意向投资人支付保证金可能存在当天限额无法支付额度情况,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确认支付额度。

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六)遴选

****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意向投资人按照相应的遴选要求和条件提交方案或参与投资人的确定程序。具体的遴选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管理人有权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配合。

(七)签署协议

经遴选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意向保证金自管理人发出遴选结果通知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意向保证金同额,无需另行缴纳。经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当自遴选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应按照《重整投资协议》以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重整义务。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适用本公告“保证金”部分关于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

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在前述期限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适用本公告保证金部分关于不予退还的规定。

(八)保证金

【特别提示】本部分是关于保证金的专门约定,涉及退还条件与不予退还后果,与意向投资人具有重大利害关系。请意向投资人务必逐条审阅。

1.所有保证金不计利息,所有退还均仅返还本金,管理人不承担资金占用费、利息或者其他补偿。

2.全额无息退还的情形

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人将全额无息退还该意向重整投资人:

(1)意向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

(2)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日之前向管理人书面申请退出本次重整招募,或放弃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

(3)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但未被遴选为最终重整投资人;

(4)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且意向投资人(含已确定为重整投资人者)书面明确不再继续参与重整,但因该意向投资人原因导致未获通过的除外;

(5)重整计划(草****法院批准,但因该意向投资人(含已确定为重整投资人者)原因导致未获批准的除外;

(6)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或者政策重大调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等非因意向投资人(含已确定为重整投资人者)原因,致使本次招募终止或者重整程序终结的。

管理人应自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申请退还保证金及账户确认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该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3.不予退还的情形

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公司财产依法处理:

(1)意向投资人提交虚假、误导性材料,或者隐瞒影响资格审查的重大事实的;

(2)该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者提出明显背离其重整投资方案、遴选条件的额外要求,致使协议未能签订的;

(3)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该协议、重整计划所定义务,经管理人书面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的。

(4)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

(5)联合体牵头人退出本次招募,或者联合体擅自变更成员,致使重整投资无法继续进行的;

(6)意向投资人串通报价、行贿、干扰遴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招募结果的;

(7)其他因意向投资人原因,致使重整程序无法推进或者重整计划无法执行的情形。

4.损失赔偿与责任承担

(1)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免除意向投资人对其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2)前述损失超过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数额的,管理人有****公司就超出部分另行追偿。

(3)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影响管理人依法追究意向投资人因提交虚假材料、串通、行贿等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

(一)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重整投资条件、资产状况、投资价值的承诺或者担保,亦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资格的确认。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的,即构成对本公告全部规则的承诺。

(二)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独立、全面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愿参与本次招募,即视为已充****公司重整全部风险、资产瑕疵、经营风险、税务风险、政策风险及法律风险,自愿自主决策、自担全部投资风险。一旦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招募规则、流程及权责约定,不得事后以规则不明、信息不全等理由提出异议、索赔或追责。

(三)遴选按照最终的投资人选定程序和条件进行。意向投资人参与选定投资人程序的,即视为同意遴选确定投资人的程序和条件,意向投资人不得事后以规则不明、信息不全等理由提出异议、索赔或追责。

(四)意向投资人进行报名参与招募的,视为接受并同意本公告陈述的所有内容与规则,不得事后以规则不明、信息不全等理由提出异议、索赔或者追责。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并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因本公告发生的争议,****法院管辖。

热忱欢迎具备产业实力、资金实力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本次招募!

****管理人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一:****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附件二:承诺函

附件三:保密承诺函

附件四:保证金条款确认书



附件
【白乃庙】附件二至四.pdf 下载
【白乃庙】附件一.docx 下载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