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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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20****养殖场建设项目 | **市**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库伦镇东额勒顺嘎查,建设规模:年存栏20万羽种鸭,出栏19.8万羽种鸭,产品为2700万枚鸭蛋。种鸭饲养周期(约540天)结束后进行淘汰。建设内容:30栋鸭舍、蛋库、蛋托间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养殖区域产生的恶臭,通过鸭舍控制饲养密度、合理设计日粮、定时喷洒生物型除臭剂等措施,场界无组织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企业与******公司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排入接纳协议书中污水限值要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公司污水处理厂。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鸭舍采取干清粪方式,每个饲养周期(540天)结束后清理一次,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和《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中固体肥料限值要求后全部还田;病疫死鸭暂存与病死鸭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设置围墙、隔离带、降噪林、防止鸭群突发叫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