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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9 10:49
根据《中华人民**国测绘法》、《****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01号)要求,我局****设计研究院****公司、**赢彩****公司、******公司3家测绘单位申请资质延续、注销进行了审查,现将申请单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玉龙大街140号
电话:0476-****795
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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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