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营销中心在**市的品牌推广实际需求,为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影响力、促进产品销售,我单位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公交站牌广告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名称:**市 呼****营销中心品牌宣传推广项目
(二)委托单位:****
(三)服务地点:呼****营销中心门口公交站站牌广告。
(四)服务内容:营销中心门口公交站站牌广告投放及相关品牌宣传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呼****营销中心门口公交站站牌广告
(二)服务期限:以合同期限为准 。
(三)服务价格:供方需出具详细的服务价格及明细, 总预算不超过 10.5万元。
(四)服务 目标 :精准覆盖目标客群,****中心品牌曝光度,带动到店消费率与复购率增长,持续提升品牌产品美誉度。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等相关业务 。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四)近三年内( 202 3— 202 5 年),比选申请人(含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无相关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记录。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资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近三年( 202 3— 202 5 年)同类宣传推广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合同的需出具年度相关业务销售总额证明。
(三)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诺书及声明:
1.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无相关处分或处罚记录的承诺书;
3.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损失愿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均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信息
(一)截止时间:202 6 年 10 月 30 日 17:00
(二)报名地点:****
(三)联系人及电话:丁淑玉, 136****0071
(四)材料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163.com ( 封面注明参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比选方式
****公司将从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发放邀请函。
(二)受邀单位需持邀请函 、比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及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与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评审。
(三) 评审组按评分高低排序,选定至少 1家 服务 商并签订合同。
(四)中选单位需按合同要求履职,严禁出现损害委托方权益及违法违规行为,****公司 “黑名单”。
七、其他事项
(一)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以邀请函为准。
(二)本次比选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