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及《****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对包临线与长乌临线天然气管道连通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包临线与长乌临线天然气管道连通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镇**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临线与长乌临线天然气管道连通工程项目占地0.352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天然气清管站,包括:工艺设备、排污池、发电机、橇装机柜间等设施。
线路工程:包临线与****联通线起自**站场**镇清管站,止于**分输站围墙外2m。线路长约10.5km,管径为D457mm,设计压力6.3MPa。
投资金额:本项目计划总资金为630.41万元。
建设期限:24个月。
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对象:**镇民主村和五四村(临时用地)、**村(永久用地+临时用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该事项实际区域内及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征求:(1)对本事项的了解情况;(2)对本事项的看法;(3)本事项是否对涉及到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等产生影响;(4)本事项实施期间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5)认为本事项是否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6)对本事项的总体态度;(7)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与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日期: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11日
四、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梁玉 邮箱:****@qq.com
五、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公司
联系人:申家怡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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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