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一、变更原因
本项目于2026年10月8日通过**阳光采购****公司在**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的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第5款、第6款、第7款内容;第二章第25条的第4款内容;第三章第二条的第2.2款中的商务部分、技术评分部分“服务满足度”评分内容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予以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二、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第5款变更如下:
现将原内容变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内部评级体系优化咨询项目服务经验,业绩满足以下(1)、(2)条件之一:
(1)提供 1 份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优化咨询项目合同 + 1 份非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优化咨询项目合同(零售、非零售业绩可为不同机构);
(2)提供 1 份同时包含零售、非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优化咨询内容的咨询项目合同。
业绩材料要求:须提供相应项目合同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相应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版原件远程核验,投标人须协助查验。”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第6款变更如下:
现将原内容变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驻场项目经理至少参与过1个机构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内部评级体系优化咨询项目实施经验,须提供相应项目业绩合同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相应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版原件远程核验,投标人须协助查验。”
(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第7款变更如下:
现将原内容变更为:“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中至少8人具备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内部评级体系优化咨询项目经验,须提供人员清单及简历并加盖公章。”
(四)第二章第25条的第4款内容变更如下:
现将原内容变更为:
“4、履约保证金:收取。
4.1中标人履约保证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实际到场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经理)安排入场。
4.2履约标准与要求
(1)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实际到场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经理)安排入场。
(2)中标人应保证其完成的工作符合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期望。
4.3履约保证金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担保金额等于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函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保函原件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顺延选择下一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完成履约保证事项,即全部项目组成员完成入场10天后履约保函的保证效力终止。
4.4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履行履约义务,包括未按时安排项目组成员入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随意更换入场项目组成员,招标人有权按照未到场人数比例****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相应金额的索赔。
(2)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纳入****信息科技外包商负面清单。
4.5争议解决
(1)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第三章第二条的第2.2款中的商务部分评分规则变更如下:
现将原内容变更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案例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可得分,提供不全不得分,可提供以下三种任意类型对应材料,累计最多得30分。
(1)每提供1个合同内容中至少同时包含零售和非零售的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咨询内容或合同内容中至少同时包含零售和非零售的内部评级体系优化咨询内容的案例,得6分,最多得30分。
(2)每提供1个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内部评级体系建设优化咨询项目业绩合同的案例,得3分,最多得15分。
(3)每提供1个非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内部评级体系优化咨询项目业绩合同的案例,得3分,最多得15分。
须提供相应项目合同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相应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版原件远程备核验,投标人须协助查验。”
(六)第三章第二条的第2.2款中的技术评分部分“服务满足度”评分内容变更如下:
现将原内容变更为:“1.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咨询项目经验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均可得分,提供不全不得分,可提供以下三种任意类型对应材料,累计最多得6分。
(1)每提供1个零售和非零售的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咨询项目实施经验或零售和非零售的内部评级体系优化咨询项目实施经验,得2分,最多得6分。
(2)每提供1个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内部评级体系优化咨询项目实施经验,得1分,最多得3分。
(3)每提供1个非零售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内部评级体系优化咨询项目实施经验,得1分,最多得3分。
须提供合同首尾页、主要内容页、人员清单、双方盖章页等。纸质版合同原件远程核验,投标人协助核验。
2.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长期驻场并专职负责本咨询项目,得4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多提供1名具备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或优化咨询项目实施经验的人员得1分,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备项目实施经验的人员数量,姓名,身份信息等关键要素)以及人员简历表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对入场人员进行面试选人。
4.在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年售后服务的基础上,每多增加1年售后服务得5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七)获取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
原公告“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现变更为“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17时00分”
原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30”,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9:30”。
三、相关通知
各位投标人:
感谢各位投标人积极参与本次项目,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本公告,按本公告变更内容修改原招标文件内容,其它未提及事宜以原招标文件要求为依据。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自治区**市**区陶利西街1号
联系人::娜仁图雅
联系电话:0471-****927
招标组织方:**阳光采购****公司
地址:****市**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185****5015、0471-****024
邮箱:****@qq.com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