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呼和工务段轨道测量小车、轻便应急灯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局轨道测量小车、轻便应急灯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公司**、呼和工务段轨道测量小车、轻便应急灯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竞谈为安全生产费款源,履约期:一年,采购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轨道测量小车商务资质规格书
3.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3.供应商应提供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公司成立至2025年经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近成****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6.其它要求;
3.1.6.1生产厂家须****研究院****研究所颁发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证书,不接受技术审查试用证书产品(查询路径铁路质量技术监督网https://www.qts-railway.****.cn/rqts/tzlj_jssczsxx/index.jhtml)。
3.1.6.2须提供产品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依据现行企业标准(GB/T 18268.1-2010 《测量、****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T 2423.38-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R:水试验方法和导则)出具的近三年检验报告扫描件并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结果截图。
3.1.6.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铁路局业绩)。提供投标产品近三****铁路局)使用报告不少于一份。
3.1.6.4供应商****公司****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近三年(2023年6月以来)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1.6.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2轻便应急移动灯商务资质规格书
3.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3.供应商应提供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公司成立至2025年经审计的的财务会计报表,新近成****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6.其它要求:
3.2.6.1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产品的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国家认可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及查验途径和查询结果截图(检测报告出具机构具有相符的检测能力,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页或CMA和CNAS能力范围查询结果截图)。检测报告应包括:绝缘性能、防护等级、耐热耐寒等检测项目。检验报告依据标准需包含GB/T 7000.1-2023《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3.2.6.2.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不少于1个本次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3.2.6.3投标产品的锂电池须符合国家安全3C认证,提供锂电池的3C认证证书扫描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28日 08:00至2026年11月2日 17:00(**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周泽毅
电 话: 139****28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0471-****7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