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兴**35****电站主变改造及Ⅱ回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兴**五股泉乡壕堑村、小井子村;赛乌素镇双井子村、五一村境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1回35kV线路,起于五一35kV变东起第一间隔,止于35kV小井子变东起第二间隔。**线路长度约13.5km,其中架空长度为13.22km,电缆0.28km,单回路架设。拆除库井线铁塔1基,兴井线水泥双杆6基。导线采用JL3/G1A-150/2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24芯OPGW光缆。
总投资:2708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前期的合法合规性、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征地补偿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施工期噪声、振动、扬尘,交
通风险、安全风险、施工期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等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征地补偿等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如噪音、扬尘、固体废物、污水、生活垃圾等)的影响;
(5)项目实施中的安全隐患、流动人口增加等方面影响;
(6)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行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的因素;
(7)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研究。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2026年 10 月 27 日至2026年11 月 11 日)。
五、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公司
联系人:吴俊杰 联系电话:157****1572
地址:**自治区**市**区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旭豪自然****公司
3、联系人:李函萱 联系电话:153****7603
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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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