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条生产线)配套服务区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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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神****公司****公司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服务区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9-14 17:15

中国神****公司****公司:

****公司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服务区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及《****水利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水**管理强化水**刚性约束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水办〔2024〕1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服务区取水许可申请。

一、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服务区位于**市****木伦镇。项目规模:建设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条****服务区公寓楼、职工餐厅、办公楼等。项目为已建项目,计划于2004年8月开工建设,2008年底建成后投产运行。

二、****公司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一期工程(第****服务区以**浩勒报**源地地下水作为综合生活取水水源。考虑3%的输水损失,核定该项目运行期年取水量34.32万立方米。本项目运行期人均综合生活用水指标112.84升/(人﹒天),用水定额符合《**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25)有关指标。

三、本项目地下水取水口位置不在**市地下水超采区及限制开采区范围内。项目取用水符合区域水**配置及“三条红线”指标要求。

四、基本同意项目节水指标、节水管理、现状节水潜力等方面分析。该项目的节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节水措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你公司要落实相关节水措施,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基本同意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综合生活污水经神华煤制油第一****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本项目生活杂用水,剩余部分(28.22万m3/a)回用于神华煤制油第一条生产线生产用水。项目对外不设排污口。

六、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2022)《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技术标准,安装取(退)水计量设施及在线传输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我局报送有关材料并申请核验,我局将依据现场核验情况最终核定项目取用水量并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八、你公司应服从******中心、****水利局、****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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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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