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和林格尔绿电园区托克托县21万千瓦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审批
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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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园区**县21万千瓦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2026-10-19 17:25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参照《**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手册》(2026年版)等文件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团****园区**县21万千瓦光伏项目

2.建设单位:****

3.拟建地点:**县新营子镇、伍什家镇、**镇境内

4.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21****电站,规划装机交流侧容量为210MW,为林光、草光互补项目。主要由光伏方阵区、****电站、****中心、对外交通道路、运行期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组成。

5.建设期限及运营期: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围绕工程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全面排查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科学评定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形成完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受工程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支持/有条件支持/反对)及理由;

(2)您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如征地补偿、环境影响、交通出行、就业安置、生产生活影响等);

(3)您对项目建设、风险防范化解及后续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您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及运营期间的哪些问题;

(5)其他与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诉求和想法。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旨在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应客观、真实、理性,切实反映实际问题;

2.公众可通过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反馈时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

3.公众意见将作为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项目决策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我们将对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吸纳。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六、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佳伟

电话:188****3006

邮箱:****@163.com

地址:**自治区**市**新区云腾街人才佳苑小区综合楼一层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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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