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拟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工装采购项目
2、委托单位:****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67套西服、76套工装、143个短袖,详见附件。
2、采购期限:自量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货。
3、采购价格:总计不得超过 25万元。
4、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四、比选需提交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专业资质许可证。
(二)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2023年—2025年)内参与相关内容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在与****建立服务期间,因参选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报价单。无固定格式,写出联系电话及报价需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具体比选时间及地点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7:00时。
比选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30时。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8079
地址:**自治区**市**巴****广场金鼎影城后院1-20门市。
凡有意参与的单位将以上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提供并转成PDF格式一次性发送至邮箱:****@qq.com,同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指定地点。
六、比选方式:
1.此次比选采取不见面比选,评审采取现场评选打分,比选评分后,综合得分最高的比选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如只有一家报名,与该单位就价格进行洽谈、磋商后决定,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2.合同签订后,服务机构应积极履职,按照委托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立即将其****集团“黑名单”。
七、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
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鹏远****公司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