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产30万吨新型充填材料及配套混凝土搅拌项目
项目地点:**吉仁高勒镇**乌拉嘎查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新型充填材料生产线及配套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各一条。年产30万吨胶固粉。总建筑面积7905.39平方米,其中储存、计量及输送库(地上一层、钢结构)5147.5平方米,胶凝粉粉磨及输送(地上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313.6 平方米,空压机站(地上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75 平方米,搅拌站(地上一层、钢结构)2189 平方米,循环水泵房51.55平方米(地上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中压配电室128.74平米(地上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
购置新型****搅拌站生产线设备各一条。同时配套项目所需的给排水、采暖、电力等基础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4046.0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委员会办公室、锡****办公室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要求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有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城镇建设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5、媒体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6、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周边群众的合法权益;
2、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方案,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文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减少噪音等干扰,不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当地建筑施工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评估单位:**致远****公司
联系人:沈尚春 联系电话:180****1892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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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