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2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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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10月22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6-10-22 11: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85

传 真:0477-****949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01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阿尔巴斯****工业园****小组公路

**自治区**市**阿尔巴斯苏木

****

******公司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阿尔巴斯苏木,本项目道路路线全长17.082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路基宽8.0米,路面宽6.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本项目全程沿既有乡村土路布线,即全线利用原有旧路加宽建设,将原有旧路修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为原有旧路的升级改造,旧路升级改造以路面翻新为主,路基基本利用原有基础,土方开挖、填筑量较少,无需新增取土场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本项目总投资为3163.25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6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时应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干燥季节应及时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以保持其表面湿润,减少扬尘产生量。土方存放应尽量远离周围住户;遇4级以上风力天气应停止填挖土方等扬尘类施工,并采取防尘措施,以达到防风抑尘和减轻施工扬尘外逸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输土方和材料的车辆必须采取蓬盖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洒导致二次扬尘;施工现场道路应经常清扫,且应及时洒水;对于现场临时堆放的土堆,短时间内无法回填或运走的,应采用防尘密目网苫盖,并经常洒水,以防大风天气造成强烈的扬尘污染;所有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进行覆盖,并采取喷淋水或者其他抑尘措施;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在距离敏感点较近处施工时,加强以上措施,并四周设置围挡,以减少起尘量;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与监理,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宣传和教育,制定合理的建设施工计划,缩短工期,采取集中力量逐项施工的方法,坚决杜绝粗放式施工现象发生。沥青烟:路面施工时应采用沥青洒布车。摊铺时宜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对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沥青路面铺摊过程应严格注意控制沥青的温度,以免产生过多的有害气体。在摊铺过程中,尽量缩短沥青料在摊铺现场的时间,及时摊铺、碾压,钢轮复压完成后再用胶轮碾压,可消除表面裂纹,开始碾压时将轮胎式压路机开至高温区对轮胎进行预热,为防止粘连可少量洒水,可降低沥青摊铺过程中沥青烟的浓度。施工机械排放废气: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施工机械应配备相应的消烟除尘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减少施工机械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采用优质、污染少的燃油。

2.废水

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施工污水等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本项目施工期租用阿尔巴斯苏木镇的房屋作为施工人员宿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生活污水暂存罐储存后,定期送******公司(即鄂****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不大。******公司,即鄂****处理厂,位于****村委会南200米,****处理厂采用“生化处理+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d,现实际处理量约 5000m3/d,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8m3/d,剩余处理能力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本项目水质、****处理厂要求,故本项目生活污水拉运至******公司处理可行。

3.噪声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同时注意保养机械,使筑路机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禁止在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作业;临近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周围设置硬质围挡的降噪措施,并在施工场界3m外敏感点一侧设置声屏障(隔声量20dB),高度为3m,长度共计15m,并尽量避免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加强本项目施工期噪声环境监测,一旦发现施工噪声超标现象,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轻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4.固废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本项目挖方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道路填方,不产生弃土;建筑****处理场进行处置,满足《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本项目施工期租用阿尔巴斯苏木镇的房屋作为施工人员宿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施工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维修不在项目施工场地,均在周****维修店进行检修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滤芯、废油桶、废电瓶均****商铺处理。

5.生态

本项目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全部施工活动均限定于道路永久占地范围内实施,全程利用既有道路布线,不设置施工堆场、不新开施工便道、不布设取弃土场,尽量减少占地,从而减少对野生植物**的破坏和损失;施工前严格按照批复范围施工,采用GPS精准标定永久占地边界,设置物理围栏隔离,严禁超范围清除植被,严禁施工机械、人员、材料越界进入非施工区域;施工前对路基及边坡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25cm,表土剥离后单独堆存于指定区域,及时覆盖密目网,不得滞后,避免土壤流失,用于路基及两侧生态恢复种植草种的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对路基两侧边坡实施撒播草籽防护,路基及两侧边坡至界桩的空地进行灌草防护措施。植物措施结合工程施工进度的安排,分期、分批地实施,即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路基边坡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进行全面填凹平整,再用机械将场地翻松、覆表土,采用撒草防护,草籽选择沙打旺和紫花苜蓿,播种方式按1:1 的比例混播,播种量为50kg/hm2,边坡植草面积为3.73hm2。路基及两侧空地灌草绿化,对路基及两侧边坡至界桩的空地进行灌草防护,灌木选择柠条,草种选择沙打旺;路基两侧边坡至界桩的空地实施灌草防护面积为3.42hm2,播种方式:灌草带状混交。

二、运营期

1.废气

加强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使行驶的机动车保持良好的工况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定期对道路路面进行清洁,维护并加强沿线两侧的绿化防护工程,发挥其吸尘、美化景观的作用。

2. 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本公路排水设施由边沟、排水沟组成,雨污水经过本项目排水系统沉淀后自然挥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排水系统,做好排水系统的维护保养,保证排水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即可。

3. 噪声

做好并严格执行公路两侧土地使用规划,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各种民用建筑物;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公路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沿线敏感点路段设置减速标志、禁鸣标志;公路工程养护部门应经常养护路面、桥梁,对破损路面及时修补,以保证公路路面状况良好;敏感点居民1、居民2、居民4、居民7、居民9和居民10设置隔声窗,共计6户,隔声窗的隔声量≥25dB(A)。并对以上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的措施,一旦发现超标现象,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其室内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以对减轻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影响。

4.固废

道路运营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来往交通车辆司乘人员丢弃的垃圾、道路行人丢弃的垃圾,主要是果皮、纸屑、塑料、包装废物等;根据相关资料类比,这类垃圾产生量不大,只要加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同时由建设单位定期组织清扫路面及其两侧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

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对路基边坡和两侧空地内种植的植物,如有枯死草苗、树苗应及时补种。复垦初期,定时对项目种植的植被进行病虫害防治,结合当地降水、干旱情况对植被进行灌溉。保证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占地前水平;强化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应加盖篷布;加强公路沿线绿化工程和排水工程的养护;运营期全线不封闭,小桥、圆管涵等构造物为小型动物提供穿越通道,并设“注意野生动物”的标志,并定期维护,保持畅通;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设置限速、禁鸣等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减速避让,减少车辆行驶对野生动物的碾压及碰撞等。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