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厅《2026年**自治区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耕保发〔2026〕698号)文件要求,2026年**实施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项目,为更好地开展工作,需在全旗范围内遴选条件符合的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6年**计划实施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1.5万亩。落实在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每个实施区域应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不少于1万亩,进行有机肥抛撒及使用,地块选定后连续实施3年。
二、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作业规模要求土地集中连片,每个实施区域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不小于10000亩,地块选定后连续实施3年。优先支持联农带农效应突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俱佳,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实施主体。经营主体向****申请,并报****推广中心备案审核通过后,确定实施主体和面积。
2.技术措施主要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申报作业主体上报时必须已储备40000m3及以上腐熟后洁净的农家肥,经第三方实际测量后农家肥数量达不到以上储备要求的主体将取消上报资格。后期农家肥送检化验显示不合格的取消任务资格,不予补贴。
三、地块初步落实及主体情况
报名结束后,****推广中心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初步遴选主体种植规模、作业能力、农家肥情况等遴选条件进行实地踏查,同时对初步遴选作业主体积攒农家肥数量统一进行第三方测量(作业前测量作业主体农家肥总量必须达到40000m3及以上),综合评选后确定实施主体,纳入到实施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范围内。
四、面积分配
根据作业主体种植规模、农机具作业能力和农家肥数量确定作业面积。如申请任务面积超过补贴任务面积,将按比例缩减。
五、报名方式
(一)申报主体及相关手续
申报主体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实施面积申报表,以上材料需要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00。
(三)报名地址
陈巴尔虎****推广中心。
(四)联系人
吴晗150****8929
六、其它事项
1.实施主体按要求在抛肥机上安装监控设备,做到有迹可循、作业数量和地点清楚。施用有机肥要建立有机肥还田台账,实施主体购买有机肥需要留存发票或收据等。不能提供有机肥检测报告、有机肥还田台账及有机肥购买发票或收据的,将不予补贴。
2.作业过程中,积攒有机肥、施用有机肥、秸秆粉碎还田等作业照片、视频等要单独留存,实施结束后,将照片、视频电****发展中心存档。不能提供的,将不予补贴。
3.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视频只需提供电子版),一并交****推广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