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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板镇01-34地块位于**自治区**市**大板镇罕山路东、公主街北,****公司、西至罕山路、南至公主街、北至空地,地块占地面积10907.00m2。地块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8°39'55.40",北纬43°32'4.48"。
依据《****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右政字〔2026〕16号),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被依法收回,原使用单位为****。******局出具的《溯源说明》(〔2026〕5号),调查地块的土地类别为工业用地,****人民政府所有。
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大板镇01-34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十八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