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化工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零星设计技术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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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化工**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零星设计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化工**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零星设计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华陆****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753.600000 648.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药行业甲级、A****00083、2028年12月22日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TS****534-2028、2028年05月21日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TS****536-2027、2027年05月15日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TS****317-2026、2026年10月24日
2、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TS****040S-2029、2029年07月21日
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甲级、A161A00290、2028年12月22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姜俊晓、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李峰、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公司化工板块消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合同、中国****公司****公司、2022年04月
2、****油厂往复式压缩机联锁及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安全合规性整改项目基础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合同、中国****公司****公司、2022年11月
3、****公司油转化技术改造项目-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配套项目基础设计、中国****公司****公司、2023年01月
4、****公司****油厂南区新增4.0MPa中压蒸汽管线项目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工程设计合同、中国****公司****公司、2023年07月
5、神华**煤制烯烃开级示范项目硫磺回收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国能包****公司、2023年07月
6、****公司“油转化”技术改造项目**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配套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中石化(天****公司、2024年06月
1、******公司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环己酮装置总体设计、初步设计专篇、******公司、2021年10月
2、******公司酰胺及尼龙新材料项目聚合装置总体设计、初步设计专篇、详细设计和现场技术服务、******公司、2022年1月
3、****集团****公司年产1万吨M醇项目设计、****集团****公司、2024年6月
4、新****公司1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设项目、新****公司、2022年2月
5、**炼化18万吨/年(折纯)液体蛋氨酸项目工程设计、****炼化新****公司、2023年3月
6、****石油******公司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石油******公司、2024年4月
7、**瓮福祥****公司3万吨/年无水氟化氢和2万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EPC总承包、**瓮福祥****公司、2023年9月
8、万华****公司****工业园MDI一体化扩能配套项目气化扩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万华****公司、2022年11月
9、**中****公司**化综合利用制甲醇升级示范项目净化装置EPC总承包、****公司、2022年11月
10、内蒙****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工程设计、内蒙****公司、2022年1月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初文英 电话:0471-****836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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