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改建项目(扩大开采范围)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6年10月17日,****煤矿改建项目(扩大开采范围)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上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准格尔召镇境内。
本项目仅扩大露天开采范围,开采方式仍为露天开采,采煤方法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式开采工艺,项目生产规模维持120万吨/年不变。原有工程露天开采煤层共7层,分别为2煤、3煤、4-1煤、4煤、5-1煤、5-2煤、5煤,各采区最下部开采煤层均为5号煤层,原设计划分为4个采区;本次重新圈定露天开采境界,露天开采煤层增加至8层,新增6煤开采,6煤分布于三采区、四采区,二、五采区最下部开采煤层仍为5号煤层,采区由原4个调整为5个,其中首采区已开采完毕,洗煤厂、外包基地、办公生活区依托原有工程,仅**危废贮存库。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3年12月21****生态环境局《关于****煤矿外排土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字〔2023〕300号)。2026年3月16日****能源局关于****煤矿改建项目(扩大开采范围)初步设计的批复(鄂能局审批发〔2026〕16号)。通过对照《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次扩大开采范围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6年3月,****委托****承担《****煤矿改建项目(扩大开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26年9月8日取得《****环境局关于****煤矿改建项目(扩大开采范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字〔2026〕122号)。
本次验收期间首采区已开采结束,3号、4号外排土场已复垦结束;二采区正在开采,并已实现内排,其他采区未开始开采。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5396.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57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3.62%。
(四)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生态恢复及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二、公众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后附电子版报告和专家意见。
2、查阅期限
本公告公布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即日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询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
建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州;联系电话:151****5091;邮箱地址:****@qq.com;单位地址:**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