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审批情况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卡鲁奔湿地****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10-21 | 发布日期: | 2026-10-21 |
根环审〔2026〕006号
关于****卡鲁奔湿地****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生态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集团得耳****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卡鲁奔湿地****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环评结论。
二、项目总投资6843.76万元,占地面积2.7557公顷,****中心建筑面积802.2m2、科研中心3176.16m2;****基地宿舍房屋53栋,装配式山顶树屋房屋3栋;****监测站房屋7栋,室外平台1项;科研基地连接路8139.66m2;科研基地连接步道包括栈道和石子路,栈道1867.91m2;石子路3456.58m2;停车场植草砖铺2677.05m2;综合管网铺设3986.69m;原有架空线杆拆除改为入地铺设1200m;新增3台800KVA箱式变压器及电缆铺设12479.57m;避雷设施1980.81m;标识牌286个;配套消防,**消防泵房建筑面积262.00m2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本次《报告表》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以及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的各项规定,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施工建设期间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
2.该项目在投产后须按照《报告表》相关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运行活动造成的大气污染影响,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相关的标准限值。
3.该项目在投产后须按照《报告表》相关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运行活动产生的废水,不得将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外排。
4.该项目在投产后须按照《报告表》相关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控制运行活动产生的噪声,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5.该项目在投产后须按照《报告表》相关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确保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处置途径和处置场所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6.该项目在投产后须按照《报告表》相关内容落实好生态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及功能不受影响。
三、你公司要切实履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定期进行监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分局备案,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0月21日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0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