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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各投标人:
一、答疑澄清
1.质疑事项
采购公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作为报名条件,该设置不合理。
2.事实及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考核证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监理单位不属于施工企业,法律法规未强制监理人员持有该证书。本条款与监理项目履约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3.质疑请求
删除该项资格要求,发布澄清更正公告。
答复:删除竞价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删除第三章合同中,第一部分协议书,四、总监理工程师中,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中,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监理人员及资格中,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删除第四章服务要求,三、监理服务要求,1.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4)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二、变更内容
1.原获取竞价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0日(**时间17:00前)。
变更为:获取竞价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时间17:00前)。
2.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9:30(**时间)。
变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4日9:30(**时间)。
3.原竞价会议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9:30(**时间),会议地点为****公交智能指挥大楼9楼会议室。
变更为:竞价会议时间为2026年10月24日9:30(**时间),会议地点为****公交智能指挥大楼6楼会议室。
此文件为竞价文件(招标编号:****)不可分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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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