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0 14:43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处理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07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0242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处理厂 | **市**县天义镇苏木皋村 ****处理场北侧) | **县****执法局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县天义镇苏木皋村****处理场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度20分8.131秒,北纬41度33分47.356秒。占地面积10524.0平方米。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填埋作业区及监测设施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该项目仅填埋天义镇镇区内的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禁止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包括焚烧飞灰)及生活垃圾堆肥产生的固体残余物等进入本项目填埋库区。该项目有效库容3.0万立方米,日填量41.1吨,年填埋量为1.5万吨,服务期限2年。项目总投资406.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 | 一、废水 1.生产废水:渗滤液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项目库区抑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本项目工作****处理厂进行统一调配,不新增人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二、废气 无组织废气:利用雾炮和洒水车对物料卸和填埋区进行洒水抑尘;对填埋区及时平整、碾压、苫盖;道路两侧绿化,路面及时维修、洒水抑尘。 三、固体废物 沉淀池泥沙经晾晒、干化后回填于本项目填埋库区。项目无新增人员,无生活垃圾产生。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