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林西县分局关于林西县金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砂充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
内蒙古-赤峰-林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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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尾砂充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0 14: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尾砂充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22

通讯地址:**市**县宝林路1****环境局****分局

邮 编:02525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尾砂充填建设项目

总投资为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24.19%。本项目建设总生产能力为80m3/h的充填站一座,由尾矿浆浓密系统、充填膏体制备系统及管路充填系统组成。选厂产出的尾砂经浓密机浓密后与胶固粉、废石和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后作为填充材料,对井下采空区进行填充。

**(自治区)**(市)**(县)统部(镇)******内

内****

******公司

施工期: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如:散装物料苫盖、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土方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垃圾主要有弃土、废弃建材等,要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应运至指定地点消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和运输物料车辆要选用合格油品。

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运输车辆装载量不宜过满,苫布遮盖,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速,运输车辆使用合格油品。胶固粉采用气力输送至筒仓内,粉尘通过仓顶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放口排放。本项目废石贮存在全封闭的充填车间废石暂存区,采取降低卸料高度,定期喷雾降尘措施。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本项目生产工序之间均设置密闭输送带,加工区域定期洒水抑尘。全封闭搅拌机逸散粉尘通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道路硬化+减速慢行+定期洒水的方式减少道路运输扬尘。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滤水管在充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打开的状态,充填滤水经井下水沟自流至充填区域附近沉淀池,沉淀后由水泵排至井下水仓,与矿井涌水一并排至高位水池,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回用于充填车间调浆。管路清洗废水经井下水沟自流至充填区域附近沉淀池,沉淀后由水泵排至井下水仓,与矿井涌水一并排至高位水池,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操作人员全部由******内部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低噪声、振动小的机械动力设备,并加装减振基座和隔音设施;对各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厂界噪声超标。运输车辆降低车速、禁止鸣笛,以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制浆机除尘器下灰振动回落制浆机内,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胶固粉筒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振动回落筒仓内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破碎工段产生的除尘器下灰暂存破碎车间内,作为骨料用于膏体充填。废布袋不在厂区内贮存,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利用。本项目沉淀池底泥和检验废试块均暂存于尾砂储存棚内,与尾砂混**为充填骨料,一同送入搅拌工序制备膏体充填井下采空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