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10-19 10:47
通过盘活我市存量住房,****酒店南侧**区26户居民产权调换问题,推动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拓宽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渠道,保障被征收人选择权和合法权益,拟****超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纳入安置房源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优先面向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根据报名情况,可扩大至个人。
二、房源入库基本条件
(一)申报房源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权属合法清晰。房源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无争议;无抵押、无司法查封、无欠税、无冻结、无预告登记、无居住权登记,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追索债权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共有权人纠纷、继承纠纷等权属争议;不存在违建,房屋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可正常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无任何影响产权过户的法律障碍。
2.房屋状态。现房,毛坯房、简装、精装楼房房源均可申报,房屋配套设施完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
3.报价要求。申报报价为含税包过户包干总价,包含房屋交易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公共维修资金、过户登记相关全部费用,不再额外向征收方、被征收人收取其他交易费用;报价参考同期市场行情,优先征集价格优惠、性价比高的房源。
4.入库交易限制承诺。房源一经审核通过、****超市库,产权人承诺该房源暂停对外市场化交易、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同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备案限制(他项/预告备案),在房源用于征收安置、房屋征收项目办结前,不得擅自解除备案。待该套房源完**置选房、产权转移登记或征收项目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解除不动产备案限制。
(二)入库房源处置限制与责任
房源入库期间,未经****书面同意,产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房源实施出售、抵押等处置行为。因申报主体擅自处置入库房源,导致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房源用途
入库房源仅限****酒店南侧**区房屋征收项目,作为被征收人产权调换备选安置住房,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房源仅用于征收安置交易,不面向社会普通商品房零售。
四、申报提交材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
1.房源申报表、房源明细清单;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4.房源权属无纠纷、无抵押查封承诺书;
5.房源报价明细。
(二)个人产权人申报
1.房源申报表;
2.产权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产权房屋须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申报入库书面材料;
3.权属无争议、无权利限制承诺书;
4.房源报价资料。
五、审核、入库与日常管理
(一)申报受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主体携带全套材料至****提交申报。
(二)联合审核
****中心**自然**(不动产登记)部门,核查房源权属、查封抵押、质量等信息,必要时现场踏勘。审核通****超市库,统一对外公示,供被征收人挑选。
(三)入库管控
入库****登记中心办理限制备案,锁定房源,防止一房多卖、私自交易,保障被征收人安置权益。
(四)房源选用
被征收人选定房源后,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办理交易、过户;未被选用房源,自房源入库之日起满2个月未被被征收人选房或对应征收项目正式办结后,自动解除不动产备案限制,恢复自主处置权。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对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若隐瞒抵押、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一经查实,****超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违约金按照《征收安置房源入库**协议》计算标准执行。
(二)本次房源征集仅为建立安置房源库,不代表申报房源必然成交,最终以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为准。
(三)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地址:**市振华大街北住建大厦4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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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