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数据
1、耕地。全旗耕地6618.8231公顷(9.93万亩)。其中:水浇地4552.0368公顷(6.83万亩),旱地2066.7863公顷(3.10万亩)。
2、园地。全旗园地8.9573公顷(0.01万亩)。其中:果园8.9573公顷(0.01万亩)。
3、林地。全旗林地10416.9840公顷(15.6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58.1563公顷(0.54万亩),灌木林地9436.6199公顷(14.15万亩),其他林地622.2078公顷(0.93万亩)。
4、草地。全旗草地****012.6632公顷(3189.0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29.5592公顷(3174.04万亩),人工牧草地500.9259公顷(0.75万亩),其他草地9482.1781公顷(14.22万亩)。
5、湿地。全旗湿地50196.9084公顷(75.30万亩)。其中:沼泽草地7122.9652公顷(10.68万亩),内陆滩涂43073.9432公顷(64.61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旗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01.3120公顷(12.60万亩)。其中:建制镇1673.4709公顷(2.51万亩),村庄2323.5581公顷(3.49万亩),采矿用地3527.6979公顷(5.29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76.5851公顷(1.31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旗交通运输用地11691.7414公顷(17.54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813.7864公顷(2.72万亩),公路用地3161.7934公顷(4.74万亩),农村道路6716.1616万亩(10.07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旗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17.4181公顷(0.93万亩)。其中:湖泊水面48.5983公顷(0.07万亩),水库水面77.2899公顷(0.12万亩),坑塘水面476.7406公顷(0.72万亩),水工建筑14.7893公顷(0.03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