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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17.5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拟征收**翁贡乌拉苏木**淖尔嘎查共计12.6638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位置
****17.5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翁贡乌拉苏木**淖尔嘎查境内(具体范围、面积以征地拆迁机构实地勘测、调查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能源类建设活动,因****17.5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建设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人民政府2023年批
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内政办发[2023]92号),涉及I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其中,草地补偿标准为5.9700万元/公顷,农村道路补偿标准为5.9700万元/公顷。
四、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10个******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嘎查牧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为2026年09月7日至2026年9月18日(共计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征地时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上述嘎查和被征地农牧民可****政府查询土地征收相关事宜和土地征收具体范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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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