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中心2026年包钢动供厂钢管杆招标项目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2026年包钢动供厂钢管杆采购。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包到价(一票制结算),税率13%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2026年包钢动供厂钢管杆采购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 ****-0001 标段名称: ****中心2026年包钢动供厂钢管杆招标 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付款方式: 挂账后次月开始支付,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 ): 514080.0000 投标保证金(元):5000.00元 备注: 1.本项目附件《110KV钢管杆技术协议.pdf》中七、供货要求中技术差异表投标人需进行响应,****委员会将否决投标,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9投标内容的评审标准。 2.焊工证要求:具有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符合DL/T679-2025《焊工技术考核规程》要求。供货时须提供其复印件作为随机资料附带。 质量相关要求说明: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其他要求: 1、供方所供材料必须为正品,若发现所供材料为假冒伪劣产品,包钢股份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因质量问题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付。3、合同执行期限内出现供货商因价格问题延迟供货或拒绝供货情况,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4、投标时需要注明标的物品牌或产地(不需要评审),中标后送达现场产品须与投标产品品牌及产地一致,如发现有以次充好或次于投标产品现象,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做出相应处罚。5、送货车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所有入厂运输车辆需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如因供方不遵守甲方相关车辆入厂规定造成的考核,供方承担全部考核责任。6、乙方若未在约定期限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7、实际使用量以需求单位需求计划为准。 8、中标单位需开通电子汇票业务。9、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10、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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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须为架空线路钢管杆制造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自身与用户签订的110kV电压等级或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钢管杆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有效。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以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数据真实可追溯,确保业绩真实有效(签字盖公章有效)。(原件备查)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9-18 00:00 起至 2026-09-23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6.投标保证金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9-24 09:00 (**时间)。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4338、181****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10.澄清或异议 | ||||||||||||||||||||
|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992/****623 | ||||||||||||||||||||
| 11.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联 系 人:袁莹 业务部长:李广美 业务部长电话:0472-****642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