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锡林吉尔嘎朗图煤层气吉煤14井区探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锡林吉尔嘎朗图煤层气吉煤14井区探井项目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钻探10口井,分布在4座井场内。施工期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排采工程、钻后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
根据试排采期间测试成果分析,吉煤14-6X等10口井,安装采气设备后关井处理,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开发利用。项目保留4座采气井场和进场道路,对施工期其他临时用地进行平整清理、植被恢复等,目前植被已全部恢复原貌,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150****897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