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公参说明-内****公司察右前旗(兴**)28****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兴**部分).docx
报批版-内****公司察右前旗兴**28****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兴**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