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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自治区****新宝拉格镇****厂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 °51 ′4.456 ″ ,北纬 42 ° 14 ′38.741 ″。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1座面积为23.6m2的“防晒、防雨、防渗漏”的全封闭危险废物暂存库;并配套泄漏导流设施、积液池、照明及排风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刘迎林;
联系电话:138****809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