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西坊城址安防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16: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永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916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党政大楼西辅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99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小学南门对面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9162 | ||
附件1 | **县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西坊城址安防工程(****202****1003)-文件集 | ||
附件2 | 西坊城址安防工程设备清单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西坊城址安防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1293,更正为:150****9162。
原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为: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改正为:投标人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1日
无
名称:****
地址:**县党政大楼西辅楼
联系方式:186****9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小学南门对面10#
联系方式:150****91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永
电话:150****9162
****
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