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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建标〔2023〕184号)等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2025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审查工作。现将通过审查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5年4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局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科反馈情况(联系地址:**市**区**路与玉龙大街交叉口西100米,邮政编码:024000,联系电话:0476-****268)。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025年度第一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