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根据乌****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更正说明》,17#焦煤评估单价更正为150元/吨,18#焦煤评估单价更正为260元/吨。鉴于上述情况,根据转让方申请及相关交易规则,我中心现就约16000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涉及的残煤转让(内****公司)项目(项目编号:****)发布补充公告:
除项目原公告中特别告知第4条变更如下,原公告其余条款不作变更。
4、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实际交接吨数少于预估吨数,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
16#电煤补款金额计算公式=煤炭每吨平均单价50元x(1+增值率)x(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
17#焦煤补款金额计算公式=煤炭每吨平均单价150元x(1+增值率)x(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
18#焦煤补款金额计算公式=煤炭每吨平均单价260元x(1+增值率)x(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
16#电煤退款金额计算公式=煤炭每吨加权平均单价50元x(1+增值率)x(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
17#焦煤退款金额计算公式=煤炭每吨加权平均单价150元x(1+增值率)x(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
18#焦煤退款金额计算公式=煤炭每吨加权平均单价260元x(1+增值率)x(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
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100%。
以上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由于修改披露信息,本项目公告期**至2025年4月29日,延时报价开始时间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 1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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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