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采购项目**市西北****公司成品罐区智能无人巡检系统建设项目,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西北****公司成品罐区智能无人巡检系统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工期:25天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7、项目实施地点:**鄂尔多****工业园区西北****公司
二、招标内容
**市西北****公司一级重大危险源(成品罐区)通过建设“AI 智能巡检系统”搭建“少人化巡检系统”实现智能巡检、线上巡检、远程监管及人工巡检相结合的巡检方式,提高有效巡检和巡检质量,减少巡检安全风险。
三、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份智能无人巡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
4、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6、在“信用中国(www.****.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4月12日23:59止(**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采购资料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注册,注册请登录www.****.com,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用户注册”。请务必注册为“投标人角色”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3、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通知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4、用户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注: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均属),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时间)
2、文件递交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在线递交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招标、开标、评标过程均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即可。)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招标人:**市西北****公司
地 址:**鄂尔多****工业园区
技术联系人:侯工
电 话:153****2177
商务联系人:鲁工
电 话:158****5427
工程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0707
备注: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须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加密上传;
2.数字证书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
(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
3.咨询热线:400-0099-555。
项目名称:**市西北****公司成品罐区智能无人巡检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结果:****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1 | **** | 237000 |
2 | **国****公司 | 271606 |
3 | **腾信****公司 | 305780 |
本项目的监****公司纪委。
公示期: 2025 年 4 月 16日至 2025 年 4月21日17:00
公示媒体:
(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质疑事项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公司纪委提出。
2、质疑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2.1 质疑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3 被质疑单位名称;
2.4 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1 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3.2 提出质疑的时间不在公示期内的;
3.3 提供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 质疑事项为主观臆测,不能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联系电话:047****4630
**市西北****公司
2025 年 4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