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招标采购工作的需要,现就**县X005(苗家壕)至Y519(那木架)公路工程、**县中船大道至Z108线道路连接工程、****开发区道路工程采购施工、监理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需求
服务内容:负责**县X005(苗家壕)至Y519(那木架)公路工程、**县中船大道至Z108线道路连接工程、****开发区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服 务 期:自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直至项目招标结束。
二、资格要求
1.须具有招标代理的能力及经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重大廉洁诚信问题;
4.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报名;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比选。
三、比选文件递交材料
1、比选文件可提供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业绩证明材料;
(5)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6)其他有利比选的证明材料。
2、比选文件的份数:1份,须装订成册。
3、比选文件须密封递交,未密封的我局不予接收,外封套上应清楚标注:比选人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信息。
4、比选申请证明材料均以比选文件中加盖公章复印件为依据且必须清晰可见,原件备查。比选文件格式自拟。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齐
联系电话:0471-****446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告发布人解释为准,公告解释权归公告发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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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