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14 15:44
通科民发〔2025〕19号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4月21日起,在**自治区**市**区辖区范围内开展社会车辆非法接运遗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整治的重点事项为:****殡仪馆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改装车辆、私家车等非殡仪专用车辆接运遗体。
二、执法依据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等规定,对非法接运遗体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涉及违****机关处理。
三、法律后果
对有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的个人,我局将联合**、交通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0475—****345
五、温馨提示
遗体接运须由具备资质的殡仪服务机构专用车辆实施,请市民朋友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殡葬服务,共同维护生命尊严与社会文明。
特此公告。
****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