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工作,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社会救助等应保未保问题。
2.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金等救助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3.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1.反映内容不属于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服务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且无法提供具体证据材料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1.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来访地址:****综合办公大楼717室
受理邮箱:****@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5:00-18:00
线索受理举报电话:
****:0483-****730
****民政局:0483-****641
阿右****事务局:0483-****182
****民政局:0483-****144
****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局:0483-****136
****示范区社会事务局:0483-****371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全盟“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组织核查。经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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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