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71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高压线走廊,西至中车,北至高压线走廊,南至纬二路 | ||
年限: | 25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87144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296 | ||
起始价: | 1019.5848万元 | 加价幅度: | 26.143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8日 | ||||
备注: 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该宗地投资强度≥3000万元/公顷,年亩均产值≥240万元,年亩均税收≥12万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在建设中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项目建筑系数的规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40%。 |
宗地编号: | [2025]2301 | 宗地总面积: | 1121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内****开发区**产业园B5-02地块(局部) | ||
年限: | 5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112192 | ||||||
投资强度: | 9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4BB0002 | ||
起始价: | 263.6512万元 | 加价幅度: | 33.657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08日 | ||||
备注: 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该宗地投资强度≥9000万元/公顷,年亩均产值≥600万元,年亩均税收≥40万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在建设中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项目建筑系数的规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40%。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4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4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到 **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12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4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08日 15时10分;
[2025]2301 号地块:2025年04月29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08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该宗地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楼交易大厅(**市****检察院北)
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2-****336
开户单位:**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开户银行:**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开户账号:**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