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5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5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地点:**自****工业园区辅仁大街中段****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开****园区****院内。**一座建筑面积612㎡生物质锅炉房、全封闭生物质堆场面积为900㎡、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90㎡,灰渣和除尘灰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储存。锅炉房内设一台15t的生物质锅炉为厂区生产供热和生活供暖。生物质锅炉配套软化水处理设备,锅炉烟气经1台旋风除器+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1根40m高锅炉烟囱排放。锅炉产生的废水依托厂区现有500m3/d污水处理站。
公示时间:25年3月31日至25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女士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终-中晖15t生物质锅炉意见.doc等2个文件
链接: https://pan.**.com/s/1c6cN07u3zN8JAgK3WmyhLA 提取码: wwx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