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8 17: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纳米微晶新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 **市** | **** | ******公司 | 本项目扩建年产300万m2纳米微晶新材料。本次扩建内容为:**联合厂房,联合厂房内建设原料车间,原料库,高压配电房,窑炉基础,机物料车间,装运车间,车间辅房等。 | 1.废气:混合机混合原料产生粉尘、破碎机破碎产生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压延成型工序、晶化退火工序(晶化窑)工序采用天然气加热,本项目天然气总用量为1309.10万m3,主要污染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氮氧化物经“低温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经9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系统配置为一炉一套。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深加工过程磨边后清洗所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厂内有水循系统,主要供应生产线上的切割、抛光、冷却等工序用水,定期补充损失量,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为防治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机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深加工过程磨边产生的废渣、深加工过程抛光产生的废渣。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参与项目生产,实现**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