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老哈河流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025年奈曼任务
第17标段)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自治区**市老哈河流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2025年奈曼任务第17标段)项目(项目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5年03月27日结束,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的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评标情况:
1.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内****公司(联合体成员:万品****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牵头人:****2502MA0N5PX2XP(联合体成员:****0103MAB0L5WF18)
3.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捌仟陆佰陆拾元整¥****660.00元
4.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此招标工程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现行市场公允价格表现,合理确定劳动力、苗木、机械等价格,满足“三北”六期工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文本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工期(交货期):1095日历天
6.评标情况:综合得分92.91分,其中:投标报价45.00分;技术部分39.91分;其他部分8分。
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负责人:刘春;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林草);证书编号:****79009;
三、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通路工程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
施工单位业绩情况:
(1)2023年度****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及荒漠化治理工程。
(2)绿化补植应急包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
(3)**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年项目(异地治沙)2标。
(4)2022年**县主要公路两侧集中墓地绿化遮蔽项目施工第肆标段。
设计单位业绩情况:
(1)2023年**区园林绿化春季补植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林场2023****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告的其他内容:
招标控制价:****660.00元;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3月30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此招标工程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现行市场公允价格表现,合理确定劳动力、苗木、机械等价格,满足“三北”六期工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文本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质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林业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或者营造林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含)以上,且具备造林治沙种草、园林绿化、林草生态建设能力******社。
2.人员要求:/
3.财务状况:不做为资格要求。
4.类似项目业绩:不做为资格要求。
5.信誉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在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各级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级行政监管部门网站等存在未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良诚信记录等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企业信用以《企业信用承诺函》方式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7.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3)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人地址: | **黄花塔拉苏木 | 代理地址: | ****开发区万力城一期南区4#楼131、132 |
招标人邮编: | 028300 | 代理邮编: | 028000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晓光 | 代理联系人: | 张永亮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1****9027 | 代理联系电话: | 0475-****278、150****9027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qq.com | 代理邮箱: | ****@qq.com |